陵水质监局协调推进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8 11:53:00 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陵水县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陵水县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陵水县关于做好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陵水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陵水县特色农产品保护、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意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生态立县、创新兴县、智慧强县、依法治县”发展思路,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和生态原产地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陵水生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指导思想,以“培育一个保护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标,着力谋划加强陵水地理标志产品和陵水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工作。通过加强资源排查、培育特色产品,规范标准体系、推进示范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实现协调发展,拓宽工作领域、助推电商发展,以及强化推广使用、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协调推动,多渠道、多平台挖掘、培育和发展陵水县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陵水县传统优势特色产品质量水平、市场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逐步推进发展陵水特色产业、名优产业,助推陵水生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方案》指出将着力对陵水荔枝、莲雾和圣女果等具有陵水特色的农产品分阶段按步骤开展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并以此为着力点促进陵水县农业产业化的调整,提高陵水县传统优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信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为推动农业标准化、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既是《意见》的细化和延伸,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陵水质监局将在省质监局和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进一步协调推进陵水县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服务陵水县经济发展。